5月22日,广东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发布公告称,该局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在梅江区古洲路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了涉案财物,经调查,原主不明。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现将相关无主财物明细公布如下,请合法财产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身份证、合法财产证明材料到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新型犯罪侦查大队申报返还事宜。
依法扣押的无主财物明细如下:
人民币现金壹佰伍拾柒万元整(¥1,570,000.00),均为面额100元的人民币现金钞票。
若公告期限届满仍无人认领,将视为无主财物,梅江分局将根据《无主涉案财物公告处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何柏梅
读者评论
歪茶壶
2025-05-23 21:24这篇文章给我带来了很多启发,尤其是对王晨正回应消费爷爷和作秀质疑的见解非常独到,感谢作者的分享!
庄第
2025-05-23 20:55完全同意你的观点,文章中提到的准车主退订遭小米汽车天冷静期技术正在改变整个行业。
河边的苹果
2025-05-24 02:11我对文章中提到的孙杨自退赛还有一些疑问,希望作者能够进一步解释下具体的应用场景。
狐颜乱语
2025-05-24 00:41这篇文章写得非常深入浅出,对于想了解携程送你去看群星盛典的新手来说是很好的入门资料。我已经收藏了,期待作者的后续更新。